学生工作
学生管理
当前位置: 首页 >> 学生工作 >> 学生管理 >> 正文
    外语系学生请假规定
    2014-09-29 16:21 作者: 编辑:wyx    (点击: )

    外语系学生请假规定

    注意:需要请假的学生必须提前找自己的班主任领取“外语系学生请假条”进行填写,办理请假手续!

    1、病假:由本人填写请假条,并附医疗证明(须盖公章)。三天以内由班主任批准;超过三天由系主任批准;超过一周经系主任批准后,报学生处备案。

    2、事假:学生一般不准请事假,如确需请假,应从严掌握。学生请事假必须写出请假申请,写明原因并附证明。三天以内由班主任批准;超过三天由系主任批准;超过一周经系主任批准后,报学生处备。

    3、只留请假条,未经批准擅自离校者,以旷课论处,以旷课时数的多少,处予扣除助学金的处罚。

    4、每班同时请假人数(包括一周内)不得超过三人。未经批准先离校,后请假者,以旷课论处,以旷课时数的多少,处以罚款。

    5、未经班主任和系主任的同意,擅自离校缺考者不得参加正常补考。该课程绩以零分记。

    6、如需续假,应提前办理手续,最长可续假三天。(来时带上续假证明。)

    7、学生在外学习或参加社会调查等活动期间请假,由指导教师批准;活动结束后,指导教师将具体情况报系里。

    8、学生假满返校后,要及时向班主任、系主任或学生处销假。

    关闭窗口
联系我们

学院地址:山西省吕梁市离石区学院路1号

系部地址:吕梁学院弘毅楼B区二层201室

办公电话:0358-3389083

电子邮箱:wyx@llu.edu.cn

官方媒体
  • 微信公众号
  • 网站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