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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外语系教职工在线学习考核实施办法
    2014-10-10 14:59 作者: 编辑:wyx    (点击: )

    根据“吕梁学院教职工在线学习管理办法”中的“五、培训考核内容与办法”具体条款:1、培训考核采用“过程管理、结果考核”的方式进行。2、学员按培训要求进行选课并在规定时间内修完课程。3、学员要详细做好听课学习笔记,坚决杜绝空放、代听、代记现象的发生,由所在部门进行检查并根据笔记质量赋分,主管部门将适时进行抽查。4、学员应将承担课程和培训课程进行比较总结,结合自己的教学实际,总结培训课程在教学内容处理、教学方法运用等方面创新点,以及本人在课程培训中得到的真实体会和收到的明显效果,撰写字数不少于3000字的学习报告、学习报告不得在网上下载或抄袭他人作品,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5、学员(教师岗位和实验教学岗位)应对每门培训课程在所属部门范围内进行公开说课,并以教研室为单位进行相关课程的研讨。6、考核结果将根据课程学习的完成情况、学习笔记和学习报告质量等综合考核。考核结果分优秀、良好、合格和待合格。考核由所属部门负责,并报主管部门备案。优秀比例不超过总人门数的12%。

    特制定外语系在线学习考核实施办法如下:

    1、规定时间内修完课程的门数和课时数多少。从高到低排列。

    2、查看听课笔记是否与所听课程内容一致?笔记是否详细,笔记是否认真,笔记是否覆盖面大。

    3、查看学习报告字数是否完成。学习报告内容是否与学习课程一致。学习

    报告是否有独到见解与创新思维。 还要满足学校规定的基本要求。

    基本要求附后:

    1、以实现“每位教师能开设三门课程,每门课程配备三名任课教师”为培训目标,教师岗位、实验教学岗位人员须在教学系部的指导下进行选课,并至少选择两门现任课程或新课程作为培训内容

    2、45岁以下(截止2013年6月30日)教师岗位、实验教学岗位人员须选择本专业类或相近专业类的课程教学培训至少两门及以上的课程为必修内容,并选择专业(学科)建设及教学科研培训、教师发展通识培训和其他专题培训内容中的至少一门课程为选修内容,选学总学时数不得少于36学时(50分钟为1学时)。

    3、45岁以上(截止2013年6月30日)教师岗位、实验教学岗位人员须选择本专业类或相近专业类的课程教学培训至少一门及以上的课程为必学内容,并选择专业(学科)建设及教学科研培训、教师发展通识培训和其他专题培训内容中的至少一门课程为选修内容,选学总学时数不得少于24学时(50分钟为1学时)。

    4、45岁以下(截止2013年6月30日)的教辅岗位(不包括实验教学岗位)、其他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人员须至少选择四类培训内容的任意两门课程为必学内容,选学总学时数不得少于24学时(50分钟为1学时)。

    5、45岁以上(截止2013年6月30日)的教辅岗位(不包括实验教学岗位)、其他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人员须至少选择四类培训内容的任意一门课程为必学内容,选学总学时数不得少于16学时(50分钟为1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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