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十四五”期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22〕36号)及山西省教育厅的相关工作要求,我校完成《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自评报告》,现予以公示。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联系。
公示时间:即日起至评估结论下达为止。
联系方式:3389061
《自评报告》详见链接:
https://jxpgzx.llu.edu.cn/content.jsp?urltype=news.NewsContentUrl&wbtreeid=1064&wbnewsid=4204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2025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