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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外语系本科毕业论文工作管理条例
    2014-09-22 15:23 作者: 编辑:wyx    (点击: )

    吕梁学院外语系本科毕业论文工作管理条例

    撰写毕业论文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本学科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分析、解决实际问题和某些理论问题,培养学生科学研究、创新意识、创新能力、提高学生素质的重要途径,是高校教学的重要实践环节。为了进一步规范外语系本科生毕业论文的写作,保证本科生毕业论文的质量,根据《吕梁学院关于印发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院政字[2013] 17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系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条例:

    第一条 毕业论文的基本要求

    1.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独立分析,研究问题的能力,使学生获得科学研究方法的初步训练,培养学生创新意识和能力。

    2.培养学生正确的设计思想,理论联系实际的工作作风和严谨认真的科学态度。注重培养学生分析论述学术理论,分析鉴别社会实际问题的能力。

    3.进一步训练和提高学生的文献阅读和使用计算机的能力,以及社会调查,查阅文献资料,文字表达等基本技能。

    第二条 毕业论文的主要环节

    毕业论文教学环节的管理一般应安排以下主要环节:

    1.选题 2.查阅中、外文资料,编写文献评述

    3.调查研究 4.设计论文方案的选择与论证

    5.编写中外文摘要 6.论文写作

    7答辩

    毕业论文的撰写包括:

    1.选题 2.查阅中、外文资料

    3.调查研究 4.方案选择与确定,写作提纲

    5.理论分析与论证 6.撰写论文

    7.编写中外文摘要

    第三条 组织领导和职责分工

    1.系领导职责:系主任担任毕业论文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负责本系毕业论文工作的全过程管理。其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学校有关毕业论文管理规定和要求,结合本系专业培养目标和特点,拟订毕业论文具体工作计划和实施措施;布置毕业论文任务,进行毕业论文动员;审定毕业论文指导教师和毕业论文题目;组织学生的选题工作;定期组织检查毕业论文工作进展情况,抓好初期检查、中期检查、评阅和答辩等环节工作,开展质量检查与评估;组织毕业论文工作总结,做好毕业论文的归档工作,负责向学校推荐优秀毕业论文。

    2.教研室职责:各教研室成立由教研室主任担任组长的毕业论文指导小组,负责毕业论文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实施,其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学校、系部毕业论文的规定和要求;召开指导教师会议,就指导要求、日程安排、评阅标准等统一思想认识;组织毕业论文题目的选定和毕业论文任务书的编写;检查毕业论文的进度和质量,按照系部评估工作要求和部署开展工作,进行毕业论文工作的总结,并及时将学生毕业论文的相关材料整理上交系部。

    3.指导老师职责:指导毕业论文是一项复杂细致的工作,要求指导老师充分发挥主导作用,要调动学习的积极性,在大胆放手让学生独立思考,勇于创新的同时,又要对学生进行严格的要求。指导教师由讲师以上(含讲师)职称或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在教学和科研上有较丰富经验、认真负责的老师担任。每位指导教师指导的学生原则上不超过6人。指导教师的职责如下:

    1).指导老师应有实际的设计或研究工作经验,能做到从严,踏实,为人师表,在指导工作中还要注意陶冶学生的思想品德。

    2).指导教师填写好毕业论文任务书,系主任审查签字后,报主管各外语专业教学的学院领导批准后下达给学生。

    3).指导教师对毕业论文的业务指导,应把重点放在培养学生的独立工作能力和创新思维与能力方面。

    4).指导教师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选定课题,毕业论文任务书上应明确学生独立完成的内容和进度计划。

    5).指导和检查学生查阅文献,收集和课题有关的资料;审阅学生论文写作提纲。

    6).指导毕业论文的开展,定期答疑,质疑,检查学生毕业论文的进度。及时发现毕业论文的问题,给予指导解决,并填写指导记录。

    7).审阅学生的毕业论文,做出恰当的审查意见,并指导学生参加毕业论文答辩。

    8).指导老师确定后,在毕业论文期间,不要随意更换。确需更换,需经教研室上报,系部批准。

    9).在毕业论文完成后,对学生进行全面的审核,并提出成绩评定的初步意见。指导教师决定批阅成绩,评阅成绩由评阅老师提出,答辩成绩由答辩小组决定。

    10).指导教师应严格写作规范,严把内容质量关,对所指导学生的论文真实性和原创性负责,一经查出有抄袭行为,按《吕梁学院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管理规定》(院政字[2013]76号)相关规定处。

    第四条 论文的写作

    (一)选题

    1、选题符合专业培养目标,体现学科、专业特点和教学计划的基本要求,达到毕业论文综合训练的目的。

    2、选题应符合本学科的理论发展,有一定的学术意义;课题应量结合社会实际和教学实际,选择能综合反映本专业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一定研究价值和实际价值的课题。

    3、选题不宜太大,应规模恰当,难易度适中,有一定的科学性。选题不仅能反映学生对所学知识的基本掌握与应用,而且能体现学生对所学知识的进一步深化与提高,使学生在撰写论文的过程中逐步掌握科学的研究方法。

    4、毕业论文的选题工作应在教师指导下进行,实行学生自选与分配相结合的办法,选题一旦确定,一般不得中途更换。若确需更换选题,须经指导教师上报,教研室讨论通过,系部备案,备案的题目不得随意改变。选题应注意题目类型的多样化,选题的基本原则为一人一题。

    5、选题范围为本专业所属外语语种的文学,语言学,翻译,跨文化交际,教学法等方面。

    (二)毕业论文的要求

    1、毕业论文用所学目的语进行写作,全文篇幅一般应为6000字,其中,英语论文正文字数不少于5000个外文单词(《高等学校英语专业英语教学大纲》规定3000-5000个单词),开题报告字数不少于1000字,参考文献一般不少于10篇。学生在论文撰写过程中要主动与指导老师研讨,虚心学习,掌握研究方法。在规定的时间内,要按照指导教师的要求和开题报告拟定的方案,完成研究工作,取得预期成果;并严格按下面列出的本科生毕业论文撰写规范的具体细则,完成论文的撰写工作。

    2、毕业论文应独立完成,可参考他人研究成果,但必须注明出处。严禁抄袭、剽窃他人论文与成果,严禁从网上下载,严禁以任何形式捏造、篡改研究数据和计算结果。抄袭、拼凑、下载、捏造、篡改的论文一律不及格。

    3、论文一律在计算机上输入、编排并打印在A4幅面白纸上,学生从一开始就需交电脑打印稿,定稿必须统一用A4纸单面打印,从左侧装订成册。不准用活页夹,必须统一封面。论文的格式、文字表述、标点符号、中外文摘要、注释与参考文献的录著等,需符合外语专业本科生毕业论文统一格式的相关规定。

    4、所有论文都必须进行答辩。答辩主要考核学生毕业论文的观点正确与否,内容的新颖程度、论述是否严谨和和符合逻辑,同时也要考核学生灵活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等。答辩时,所质询的问题主要应为课题中的关键问题和与课题密切相关的基础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方法。答辩记录中必须详细记录所提问题和回答的具体内容。

    (三)指导老师进行 “评阅”,其内容包括:

    1.学生是否独立完成毕业论文,并且字数不少于5000个英文单词。

    2.学生完成毕业论文任务书中所规定内容的评价,论文的优缺点,掌握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独立工作,组织管理,创造能力等。

    3.学生在毕业论文期间的工作态度,学风,尊师守纪,团结互助。

    4.论文书写是否符合毕业论文规范要求。

    5.指导教师在毕业论文考核表的评语栏中,写出不少于200字的对毕业论文评阅意见。

    (四)答辩

    1.规范的审查

    教研室主任负责在毕业答辩前组织对本专业学生毕业论文的基本规范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方可参加答辩,审查不合格,应令其修改,达到要求后,才能参加答辩。同时,学生论文成绩上交学校以前,对所有论文进行复查;方式是相关网上资料查阅,相关印刷资料查阅、把学生毕业论文相类似的选题放在一起查阅等。

    2.答辩是完成毕业论文过程中最后一个必不可少的环节,它可以使学生认真总结思考,总结,巩固提高已经学过的知识,是衡量学生毕业论文真正水平的中重要手段。学生的毕业论文应在毕业答辩会上公开进行,答辩时间一般在完成毕业论文环节的最后一周进行。

    3.系成立以主管教学负责人为领导的答辩委员会(5—7)人,负责主持本系的答辩工作。

    4.在系主管领导主持下进行的答辩工作,根据本专业学生人数,可划分为若干个答辩小组(每组教师3-5名)进行答辩工作。答辩小组组长由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教师担任,成员必须由经验丰富的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答辩时,各个小组学生自始至终要参加答辩。

    5.答辩程序

    1)答辩资格审查.凡本科生毕业论文按计划完成者,其论文经指导老师审查通过后,方获得参加答辩资格。

    2)各专业系成立由系主任为组长的答辩领导小组并组成若干答辩小组,每组不少于3-5人。各专业毕业生根据情况分配到各个答辩小组进行答辩.所有毕业生都必须参加小组答辩。

    3)毕业论文形式通过审查后,由专业答辩小组以公开方式进行答辩。答辩前,答辩小组成员应详细审阅每位毕业生毕业论文的报告,为答辩作好准备。

    4)凡评定"优"与"不及格"的毕业论文,由系组织以系主任为主的答辩小组,进行复查答辩。

    (四) 考核及成绩评定

    毕业论文考核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学生的毕业论文,不仅反映学生的学习质量,也反映学校的教学质量,严格考核程序,合理评定成绩,对调动教师和学生的积极性,培养严谨治学的学风,提高教学质量都有很大的意义。因此必须在学生完成毕业论文后通过规范审查 “批阅(40分)”“评阅(20分)”“答辩(40分)”三个环节,给出初评成绩,并分别写出评语,综合评定学生的毕业论文,其中,优秀率一般不超过20%, 良好率不超过70%。毕业论文成绩评定,采用五级记分制,即分别为优秀(90分以上)、良好(80~89分)、中等(70~79分)、及格(60~69分)、不及格(低于60分)。具体评分标准按照《吕梁学院毕业论文(设计)评分标准》有关规定进行。答辩完成后,由答辩小组根据教师对学生情况的汇报,评阅意见和答辩情况评定学生毕业论文成绩,在综合平衡的基础上将最终成绩填入成绩评定表中系答辩委员会审核意见。并将所有参加答辩学生的成绩汇总填写《吕梁学院毕业论文(设计)成绩汇总一览表》报教务处备案。

    第五条 论文的存档工作

    1. 毕业论文工作结束后,所有的毕业论文资料,学生不得自行带走,由系负责回收作为教学资料妥善保存,整理归档。有关成果学生不得擅自寄出学校发表。如需发表,必须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经指导教师推荐,报系主任批准。

    2. 学院对所有学生毕业论文要全部归档保存,保存地点为学院档案室。保存期为5年。

    3. 毕业论文结束一周后,系负责人要认真做好总结工作,总结报告备存。

    4.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2014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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